根据《连州市2020年元旦、春节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计划》,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元旦、春节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了酒类、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10类食品87批次样品,其中合格85批次,不合格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酒类6批次,合格6批次、饼干4批次,合格4批次、饮料4批次,合格4批次、粮食加工品6批次,合格6批次、食用油6批次,合格6批次、肉制品6批次,合格6批次、糖果制品6批次,合格6批次、餐饮食品6批次,合格6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37批次,合格36批次,不合格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连州市好上好瓜子店经营的“南瓜子”(规格:5kg/箱,商标:遇味香,生产企业:醴陵市宏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9.11.29),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1g/kg,技术指标规定不得添加。初检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2、连州市河记农产品店经营的“鸭蛋”(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19.12.21),氟苯尼考检出值为1.87μg/kg,技术指标规定不得检出。初检机构为清远市食品检验中心。
连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连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2 第01期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xls
附件3 第01期元旦、春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产品信息.xls